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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纪委:医生收回扣,明确定罪标准

发布时间:2024-10-11 08:27人气:

中纪委:医生收回扣,明确定罪标准-


2024年上半年,中纪委发布了一个重要文件,这个文件通过一些实际案例,来分析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回扣这种行为该怎么定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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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案例情况


1. 案例一


有个病区主任,他利用自己负责病区管理的工作便利,让病区医生用某些人的药品,这样那些人的药品在这个病区卖得就多了,然后他收了87万多元的回扣,这种行为构成受贿罪


2. 案例二


有个科室主任,他利用对科室和医生监督管理的权力,决定用某些人供应的药品,收了411万多元回扣用于科室花和给大家发“福利”,另外还私下收了38万多元。他自己构成受贿罪,他所在的科室构成单位受贿罪


3. 案例三


有三个医生,分别是主任医师、副主任医师和主治医师,他们没有担任行政职务,但是利用自己开处方、选医药产品的权力,给一些人帮忙,然后每人收了45万元回扣,他们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


二、不同罪名的认定


(一)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认定


1. 判断关键


根据刑法规定,主要看这个人是不是在做公务相关的工作,以及有没有利用做公务工作的权力。


2. 相关规定


之前“两高”也明确说过,如果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利用工作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,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就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,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就按受贿罪定罪


(二)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辨别


1. 辨别依据


按照刑法规定,从几个方面来辨别。如果是国有单位收了别人东西,给别人帮忙,情况严重的,就是单位受贿罪。单位要被罚款,负责的人和直接相关的人要被判刑。


(三)一般认定思路


1. 分析辨别方面


要从这个人的身份、收回扣是以什么名义、体现谁的意志、利用什么工作权力、钱归谁等方面来分析辨别。


2. 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判断


如果是为了单位利益,代表单位的想法给别人帮忙然后收回扣,而且回扣归单位所有和支配,那就是单位受贿犯罪


如果不是,就是个人受贿犯罪


如果既有为单位又有为个人的想法,行为既涉及单位又涉及个人利益,回扣部分归单位部分归个人,那就可能同时构成单位受贿罪和个人受贿罪


3. 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精准区别


除了看身份资料外,还应注意:


在非国有单位里,如果是被国有单位派去做公务的人,就认定是国家工作人员;

在国家单位里,如果不是做公务的人,就认定是非国家工作人员。

比如病区主任、科室主任(担任行政职务)就是国家工作人员;主任医师、副主任医师(未担任行政职务)就是非国家工作人员。


基于公务性质工作权力的,认定为受贿罪;基于非公务性质工作权力的,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。


“为他人谋取利益”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里是必须的条件,但在受贿罪里如果是索贿就不是必须的条件。担任公务性质职务的人,不管有没有给贿赂方带来好处,只要要了并且收到贿赂,就构成受贿罪。


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里说的“数额较大”“数额巨大”的标准,是受贿罪标准的两倍、五倍。而且受贿罪最高能判死刑,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高判无期徒刑


三、医疗领域反腐情况


1. 问题易发多发


在公立医疗机构里,工作人员在买药品、医疗器械、耗材这些东西的时候,还有临床工作中,收各种回扣或者不正当利益的情况经常发生。


2. 查处力度加大


2024年以来,好多监管部门都加大了对这种问题的查处力度,医疗领域的相关人员都要严格要求自己,不能行贿受贿。


源:中纪委官网/转载老庄聊薪水/石家庄真仁中医钩活术总医院再编辑(转载仅作分享,不以盈利为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权,请联系我,我将及时更正、删除,谢谢!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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